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檢測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
本審評要點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檢測試劑產品注冊臨床試驗的開展及臨床試驗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臨床試驗資料提供參考。
本審評要點是對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檢測試劑產品臨床試驗資料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臨床試驗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一、適用范圍
本審評要點適用于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檢測試劑產品注冊的臨床試驗的開展。
本審評要點所指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檢測試劑是指用于體外定性檢測人血清或血漿樣本中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的體外診斷試劑。
乙型肝炎病毒(HBV)外膜蛋白由S蛋白、前S1蛋白和前S2蛋白共同構成。前S1蛋白由乙型肝炎病毒前S1基因編碼,由108或119個氨基酸組成,主要存在于完整的Dane顆粒、管型顆粒表面,其作為HBV的外殼蛋白成分,在HBV感染者血清中一般與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共同表達,在病毒的裝配、復制和刺激機體產生免疫反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HBV PreS1-Ag)是病毒存在和復制的標志。
適用方法學包括:化學發光法。
本審評要點適用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輔助診斷預期用途。
按現行《體外診斷試劑分類子目錄》,該產品分類編碼為6840,管理類別為Ⅲ類。
二、臨床研究
(一)臨床試驗機構的選擇
選擇不少于3家具備相應條件且按照規定備案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
(二)臨床試驗設計類型
選擇境內已批準上市、臨床普遍認為質量較好的同類產品作為對比試劑,采用試驗體外診斷試劑與之進行對比試驗研究,證明本品與已上市產品一致。盡量選擇與試驗體外診斷試劑方法學具有可比性的產品。
(三)對比方法的選擇
選擇與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比較研究。對比試劑的樣本類型應涵蓋試驗體外診斷試劑的樣本類型,檢測性能應與試驗體外診斷試劑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四)病例入排標準
選擇需要進行相應檢查的受試人群,主要包括疑似乙肝患者的人群。
(五)入組病例數要求
建議采用單組目標值法進行最低樣本量的估算。通過陽性符合率和陰性符合率來分別計算所需陽性樣本和陰性樣本的例數。陰、陽性符合率的臨床可接受標準(P0)建議不低于95%。
公式中,n為樣本量;Z1-α/2、Z1-β為顯著性水平和把握度的標準正態分布的分數位,P0為評價指標的臨床可接受標準,PT為申報產品評價指標預期值。
對于血清和血漿樣本如臨床前研究證明兩者的性能無差異,臨床試驗中可匯總統計。
(六)臨床評價指標和統計學分析
一般選擇四格表的形式總結兩種試劑/方法的定性檢測結果,計算陽性符合率、陰性符合率、總符合率及其95%置信區間,以及Kappa值。
其中陽性符合率及陰性符合率95%置信區間下限均應不低于95%。
本要點僅針對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檢測試劑臨床試驗中重點關注的內容,其他內容應遵循體外診斷試劑相關法規、文件的要求。